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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如长时间限行 退部分养路费可折合来年费用 具体方式正研究 车主主动补欠费不罚款
来源:法制晚报    日期:2007-12-14

  本报讯  奥运期间如长时间限行,养路费多缴部分将退还。

  昨天,市养路费征稽处负责人做客首都之窗,向市民介绍养路费的征稽情况。市养路费征稽处副处长李公科透露,明年奥运期间一旦出现长时间限行措施,多缴的养路费将视情况退给车主。

  在谈到退费方式时,李公科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但不排除折到下一年的养路费中。

  李公科同时表示,欠缴养路费的车主如去征稽部门主动补齐,将不会受到罚款的处罚。

  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养路费缴纳高峰期,李公科表示,养路费征稽部门正在考虑使用拿号机。不过,今年底肯定不会使用。

  据介绍,每年养路费征收的高峰时间是12月25日到30日,高峰时段要排队15到20分钟。但本月20日前排队的时间会比较短,建议广大车主这段时间去缴纳。

  “主动到征稽部门补费的,基本不罚款,如果欠费半年以上,被稽查暂停使用了,这种罚款是一分钱也不能少。”李公科强调,征稽人员在路上发现的恶意欠费车辆,仍将面临最高5倍的罚款处罚。

  特别提示

  补养路费证拟先登报

  昨天在首都之窗,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征管科科长穆利萍透露,明年,车主如丢失养路费证拟先登报声明作废,才能补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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