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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部门,市政府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三)研究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承办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四)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助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市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国务院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为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负责市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规划、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联系北京卫戍区。
(八)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领导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十)领导《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工作和机要交换等工作。
(十一)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市政府的规定,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