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报告,协调组织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获取市政府信息的申请,协调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和完善,协调组织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澄清,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投诉举报,组织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