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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大兴区农委获悉,2008年9月至2008年10月间,大兴区将开展评选表彰“大兴区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活动。目前,活动已进入评选推荐阶段。
此次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农村、注重实绩、兼顾类别。评选活动分为推荐、评审、公示和表彰四个阶段,时间为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10月初。
评选对象分为种植业、养殖业实用人才;农业技术推广实用人才;涉农企业经营者、农民企业家;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才;乡村旅游实用人才五种类别。其中,种植业、养殖业实用人才要求其种养规模是本区劳动力平均种养规模的20倍以上,年人均纯收入是本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4倍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实用人才要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或农产品加工技术,并应用在生产实践中,能够影响当地农民应用各类技术,为群众解决示范、推广或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某些技术难题,使该地区的农民提高经济效益40%以上。涉农企业经营者、农民企业家应是围绕农业兴办一定规模的种植园、养殖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农畜种业公司等经营管理者,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自主创业管理者,解决当地农民就业100人以上。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才要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带动农户在200户以上,所带动的农户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比其他农户年人均纯收入要高40%以上。乡村旅游实用人才要求其接待能力和实际收入比本村同类人员高40%以上。
根据评选标准,在各镇推荐的基础上,通过严格选拔,最终评选出“大兴区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奖”10名,“大兴区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提名奖”20名。
大兴区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提高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激励更多的农村实用人才努力开拓、积极创业,为促进大兴区新农村建设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